各相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异地科研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规范学校异地科研机构建设和运营,推动异地科研机构健康发展,经研究,学校决定开展异地科研机构运行情况调研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调研范围。本次调研的异地科研机构是指在学校校区外设立的,主要承担科学研究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、成果孵化和产业化等任务的研究院、产业研究院等科研机构。
二、请各责任单位对所属异地科研机构(见附件)加强管理和考核;利用假期开展实地走访调研,形成异地科研机构工作推进调研报告(含上半年工作进展及下半年工作计划);请于8月31日前将调研报告发送到kjxz@ujs.edu.cn。
附件:江苏大学异地科研机构清单
江苏大学科学技术处
2022年7月22日
(联系人:晏昶皓;电话:88780075)